为切实加强我院实验安全工作,创造良好、安全的实验教学和科研环境,保证实验工作顺利开展,进入实验室的师生都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总则
实验室是用水、用电及使用易燃易爆、有毒试剂集中的场所,必须制定严格管理程序,保证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器材等应放置整齐,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2、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乱接临时线路。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路必须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具。
3、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的手、物去接触电器插座。
4、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熟悉实验室及其周围的环境,如水阀、电闸、灭火器及实验室外消防水源等设施位置。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
6、实验完毕后,值日生和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应负责检查门、窗、水、气是否关好,电闸是否断开。
7、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严肃处理。
8、各类在用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设备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必须在岗。
9、实验室发生事故时,保持冷静并积极采取应急措施,照顾伤者或被感染者,使他们远离伤害并疏散人群。必要时可拨打急救电话120、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实验中心、保卫处等有关部门和学院主管领导。
10、离开实验室时,必须认真检查水、电、门、窗、气,拉闸断电,关闭门、窗、气、水。
二、化学实验室安全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着装。
2、不提倡明火加热,尽量使用水浴、油浴等;易燃物(如酒精、丙酮、乙醚等)、易爆物(如氯酸钾),使用时要远离火源,用完后应及时加盖存放在阴凉处。
3、为了防止试剂腐蚀皮肤或进入体内,不能用手直接拿取试剂,要用药勺或指定的容器取用。使用易挥发、腐蚀性强、有毒物质必须戴上橡皮手套,以避免身体受到溢出物质、掉下的物体和偶然接触到的化学物质的伤害。
4、一切具有挥发性、有毒和有恶臭气味的化学实验,都应在通风橱内进行;不允许单独一人操作危险性物质;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触试剂,决不允许用舌头尝试药品的味道。
5、不允许将各种化学药品任意混合,以免引起意外事故,自行设计的实验必须和教师讨论,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6、酸、碱是实验室常用试剂,浓酸碱具有强烈腐蚀性,应小心使用,不要把它洒在衣服或皮肤上。在倾注或加热时,不要俯视容器,以防溅在脸上或皮肤上。
7、稀缺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专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
8、启开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尤其在夏季,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脸部,以防万一有大量气液冲出时,造成严重烧伤。
9、禁止在实验室抽烟、饮食、使用化妆品、嚼口香糖;化学物质溅到皮肤上应立即清洗;实验完毕后须将手洗净,才能离开实验室。
10、增强环保意识,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中多具有腐蚀性和毒性,这类废液不得随意倾倒,必须统一收集,并按安全操作程序处理,进行有效的处理后再排放。
三、计算机安全
1、公安网专用计算机一律不得接入外网,必须专人专用。
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3、任何计算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同意后,由计算机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安装。
4、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5、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存储介质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6、存贮介质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7、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8、使用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计算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四、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