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切实加强对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经2021年11月26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党委书记王紫贵、院长李寿国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高霄、副院长张平德
成 员:党政办公室、监察审计处、组织人事处、宣传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装备处、后勤处、保卫处、工会、团委、培训部、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西校办、各系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办公室设在实验实训中心,网信办主任由实验实训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各系、部、处、室确定一名信息化专员,在网信办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由领导小组聘请院内外信息化专家组成。
三、工作职责
(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及国家信息化建设方针、政策;
2.审议学院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
3.审议学院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络安全规章制度;
4. 研究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
5.研究学院信息化技术与教育教学改革深度融合方面的问题;
6.研究学院各部门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信息化方面的方案和建议,为学院决策提供依据;
7.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推进信息化工作进程,提升信息化应用成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3.负责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三)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专家组职责
1.对学院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咨询;
2.对学院信息化建设方案进行论证;
3.对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其他重大问题提供咨询。
(四)部门信息化专员职责
1.负责所属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推广工作;
2.负责本部门数据资源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数据的整理、发布与备份;
3.负责本部门网站及业务系统的管理、维护与更新;
4.按照国家相关网络安全与保密规定,负责本部门网站及业务系统安全与保密工作;
5.负责本部门网络与信息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院宣传或信息化工作部门;
6.负责本部门网络设备与计算机的管理;
7.协助本部门校园网及公安网用户办理入网手续和计算机日常管理事宜;
8.帮助本部门用户解决使用计算机与网络的疑难问题。
特此通知。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