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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部、处、室: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3月15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19年5月9日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以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

第一条 学院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监察审计、组织人事、宣传、教务、学生、财务装备、后勤、实验实训、图书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学院信息化工作部门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二条 学院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工作措施、考核评议、年度报告等工作。

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导并督促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贯彻落实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第三条 学院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制定软件配置标准、制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开展年度软件使用情况检查、编制年度软件采购预算、开展年度软件采购工作、开展软件安装、卸载、升级和维护工作、建立并维护软件使用管理台账、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和培训、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总结工作、开展软件使用管理其他日常工作。

第四条 软件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软件使用部门工作人员要签署《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二章 软件日常使用管理

第五条 学院信息化工作部门牵头制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做好软件的日常安装、维护和软件台账管理工作。

第六条 软件编制预算与采购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软件使用部门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填报《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

(二)学院信息化工作部门统计汇总软件使用部门报送的软件使用需求,依据软件配置原则和流程,编制年度《软件采购计划表》。

(三)学院财务部门确保软件采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明确资金来源和经费保障,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四)学院采购管理部门督促、指导学院信息化工作部门严格按照软件采购计划做好软件采购工作。

第七条 学院信息化工作部门牵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软件使用情况全面检查工作,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

第八条 学院信息化工作部门牵头做好学院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并通过专题会议或培训、单位网站、知识竞赛、宣传手册、海报、视频等方式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意义和成果。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

第九条 学院信息化工作部门牵头总结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是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落实、软件采购、软件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情况,填写《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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